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會員管理辦法
合建協[2019]48號
《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會員管理辦法》已經2019年6月20日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第六屆會員大會通過,現予公布施行。
一、會員組成
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的會員由下設的七個專業委員會(以下簡稱專委會)成員構成,會籍管理由協會統一管理。其所屬專委會為施工專委會、監理專委會、混凝土專委會、質量檢測專委會、安全設備專委會、勞務與架業模板專委會和全過程工程咨詢專委會。
二、入會受理
各專委會負責其成員管理基礎工作,包括前期受理、檔案信息管理,并通過會員管理系統逐步提交至協會秘書處審核、備案。
三、通過流程
各專委會在入會受理后需召開相應專委會主任會議審議,通過后報協會秘書處統一研究,符合入會條件的會員在協會常務理事會上審議通過。
四、會費繳納
會費由協會統一收取,各專委會成員不重復繳納會費,會費催繳工作由各專委會負責。會費收繳標準具體參照《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會費繳納管理辦法》。
五、會員權利
(一)會員單位享有以下權利:
1、協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2、參加協會(含各專委會)日?;顒?,免費領取雜志等;
3、獲得協會服務優先權;
4、享有反映意見的權利;
5、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和監督權;
6、有要求協會為維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給與幫助的權利;
7、自繳納會費滿6個月方可參與協會評優評先相關活動;
8、 申請退會權。
(二)理事單位在享有會員單位同等權利和待遇的同時,還享有下列權利:
1、參加會員大會、理事會會議;
2、檢查會員大會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。
(三)常務理事單位在享有會員、理事單位同等權利和待遇的同時,還享有下列權利:
1、協助會長、副會長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;
2、各專委會副主任推選優先權;
3、出席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議,檢查上述會議的落實情況;
4、參與協會重大事項的審議和決策。
(四)副會長單位在享有會員、理事、常務理事單位同等權利和待遇的同時,還享有下列權利:
1、協助會長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;
2、各專委會主任推選優先權;
3、協會副會長推選優先權;
4、代表本行業與政府領導、有關機構進行溝通和交流;
5、出席協會的重大活動,并參與座談;
6、推選擔任上級協會相關職務的優先權;
六、會籍變動
入會滿一年后可提交申請為理事單位,會籍的變動一般按照層層遞進原則。常務理事單位、副會長單位的申請必須提交一定的書面材料,報協會秘書處受理,符合條件的會員單位在協會大會上審議通過后重新頒發會員證書。
各會員級別晉升條件:
1、理事單位:在建筑行業具有規模和特色的企業擔任;遵守協會章程。
2、常務理事單位:在建筑行業具有較大規模和影響的企業擔任;遵守協會章程;企業資產規模在同專業領域具有領先地位。
3、副會長單位:在建筑行業具有相應實力和代表性的企業擔任;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活動能力;積極參與協會工作,能夠做到無私奉獻、貢獻突出的企業;注重誠信,能夠得到大多數會員的信任。
七、會員活動
1、按照協會章程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召開例會以及年度會議;
2、黨組織標準化建設活動
3、根據協會和各專委會指定的年度工作要點落實相關工作;
4、本會安排的其他活動。
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